美容不成,脸上反而长痤疮
美容不成,脸上反而生出痤疮,家住高密的王女士就遇上了这么一件烦心事。
今年5月26日,高密市消费者王女士在市区一化妆品店做美容,美容师为其推荐了一套面部护理品并进行了护理,共花费1295元。护理完后,王女士感觉脸上有些发热,且略有红肿。美容师说这些都是正常的排毒现象,多做几次就好了。没想到又做了四次护理之后,王女士的脸上出现红色丘疹、结节、疼痛搔痒等症状。经皮肤防疫站诊断,为“化妆品性痤疮”,系使用化妆品使皮肤过敏所致,当日便花费医疗费460元。
事后,双方就赔偿及责任问题发生争执。9月3日,王女士来到高密市消费者协会投诉。接到投诉后,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多方调查取证,并对该品牌护理品进行了抽样检测,确认系合格产品。医生介绍,皮肤过敏是由于人的皮肤对外部环境、接触的物品适应性不同而引起的,再好的护理品也有可能导致部分人群过敏。化妆品店在为王女士推荐护理品和进行护理时,没有做过敏试验,也没有履行警示告知义务。王女士脸部出现不适,化妆品店在没有确认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情况下,给予错误的引导信息,是导致王女士脸部过敏更加严重的直接原因。因此,消协认为,化妆品店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有重大过错,对王女士出现的过敏症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以及《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应当依法退还费用和予以赔偿。经过多次调解,化妆品店同意退还王女士面部护理品及护理费用1295元,并承担医疗费460元。